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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制定光伏产业发展意见缺乏可行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30 22:24:29   浏览次数:603
核心提示: 日前,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召开,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召开,在会议上,相关专家交流分析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讨论如何应对光伏制造业目前面临的困境。

 日前,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召开,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召开,在会议上,相关专家交流分析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讨论如何应对光伏制造业目前面临的困境。

在会议中,刘琦强调,针对我国光伏发电存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会同财政部、中国气象局支持开展太阳能资源的详查和评价工作,为下一步大规模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制定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三是制定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指导意见,全面协调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四是制定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和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启动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五是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县建设,集中开展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六是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与会者一致认为,要尽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完善电价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光伏电站土地使用方面,给予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并加快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认为,能源局有此想法“真真是极好地”,不过缺乏可行性的指导意见恐成一纸空谈。

首先,能源局“伙同”财政部、中国气象局支持开展太阳能资源的详查和评价工作,此举无异于“雨后打伞”。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区域较为集中,以西北省区最为突出,而这些区域项目上马过多、过快,产能相对过剩等问题亟待解决,“若是能加强项目审批,从源头上解决光伏产业结构性失衡想必是极好地”。

其次,“制定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纯属愚蠢之举。目前国内光伏电站发电量极小,企业发电积极性不高,完全没有实行配额制的必要,能源局试图通过配额制调节光伏发电的做法不可取。地方政府若能将电价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到实处便是“极好地”,本末倒置的做法将会极大限制光伏发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制定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和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想法有些“虚幻”。分布式发电项目费用较高,需靠近人口较密集区域,能源局对于实际情况的考虑存在疏忽,我国太阳能资源在空间分布上严重失衡,西北地区没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基础,大规模利用此种模式必然导致资源浪费、产能过剩、结构失衡等多重问题。
 
关键词: 光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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