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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环保公安联合侦破一起240吨危废倾倒案 危险废物案呈多发态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09:15:4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13


   国家重典整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之下,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湖南人彭寿保,在没有任何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前提下,与湖南岳阳两家化工企业非法交易,向湖南、江西两省六市、县的偏僻农村、废弃工厂,非法倾倒、焚烧危险废液累计达240余吨。

  而根据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对这起特大跨省、区环境污染案,湖南省环保和公安机关进行了联合督办。

  日前,从湖南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获悉,截至9月6日,本案牵出一条涉及18人的犯罪网络,14人已被刑拘并移交检察院,待证据补全后向法院起诉。

  环保部官网信息显示,“十二五”过后,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压力依然巨大,隐患依然突出,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呈多发态势。

  针对目前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14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处罚处处长姬钢表示,环保部今年将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两高”司法解释的修改工作,将涉及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方面的入刑标准规定得更加明确、可操作。

  

1、2、3号危废品放置罐。本文图片均来自 宁乡县公安局

  群众举报

  湖南的这起危废污染环境案,东窗事发系因群众举报。

  今年3月7日,长沙市宁乡县灰汤镇洞庭村村民向县环保局举报,附近一条县级公路边出现了一批蓝色塑料桶,里面的黑色液体正向外泄漏,并散发着刺鼻的恶臭。

  宁乡县环保局派出执法、监测人员赶至现场,发现86桶,约24吨非常刺鼻、恶臭,比较稠的液体废物。

  宁乡县环保局副局长杨华说,现场非常刺鼻,检测的液体pH值小于2属于强酸,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来看已经达到立案标准,“我们立即联系当地公安。”

  

危废品正在泄漏有害气体

  “他们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认为很有可能是一起严重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立即联系我们公安。” 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李延扬也证实,现场蓝色桶装的危险废物总重约24吨,已远超过了3吨的刑事立案标准。

  杨华表示,因案情重大,当地公安、环保又是首次办理涉危废的刑事案件,3月9日该县启动了环保、安监、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办案机制,对这起涉嫌污染环境案刑事立案侦查(“宁乡309案”)。其中, “环保负责证据收集、适用法律条文,嫌疑人侦破由公安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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