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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利用外资需要面对三大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8 21:13:59   来源:新能源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812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近日表示,随着中国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其利用外资规模日益扩大。目前,中国已经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新能源合作等方面签署双边协议。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2005-2011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利用外资项目达到105个,总金额约为250亿美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近日表示,随着中国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其利用外资规模日益扩大。目前,中国已经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新能源合作等方面签署双边协议。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2005-2011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利用外资项目达到105个,总金额约为250亿美元。

然而,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中国新能源产业虽然利用外资规模日益扩大,却面临着三大问题。

一是外资增长速度难以满足新能源发展需求。在国际资本的支持方面,中国新能源企业与发达国家同行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美国的新能源企业和商业银行间保持着良性的合作关系。然而在中国,欧美的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方面并不是很积极。目前,中国新能源产业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仍然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二是外资投入区域分布不均匀。从外商投资新能源的趋势来看,流向新能源产业的外资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中西部新能源大省如四川、新疆、西藏等利用外资所占份额却相对偏少,外资投入的区域分布不均衡性比较突出。

三是外资企业对中国新能源产业产生某种挤出效应。相对来说,外资企业具有技术优势,在某些领域会对中国新能源产业产生某种挤出效应。

为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韩琪教授等专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对外商投资新能源产业的支持政策。中国应积极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健全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法规,加大对新能源项目尤其是外商投资的新能源项目的税收优惠和价格补贴力度。通过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吸引国外新能源产业向中国转移部分研发环节和制造工序。二是鼓励中外新能源企业的研发合作,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

      中国新能源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合作,通过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合作开展研发项目等方式,加强国内新能源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对国外技术的转化能力,提高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水平。三是规范新能源行业的跨国并购,保护中国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建设,谨防外资恶意并购中国新能源产业的龙头企业及掌握新能源方面的核心科技企业。
 
关键词: 新能源产业 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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