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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7 20:05:0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03


  北京中心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委托,作为“十三五”时期绿色照明工程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编制技术要求、标准,推进LED协同技术创新等。组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三)年度安排

  2016-2020 年,年均推广 LED 高效照明产品40万只以上。具体年度工作时序如下:2016 年推广40万只,基本完成工业、旅游领域室内公共照明LED全覆盖。启动停车场智能照明试点,推广车道感应灯、车位感应灯等LED智能产品,示范安装停车场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开展试点效果后评估。鼓励LED推广企业与智能停车APP公司合作,推进更大范围的LED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2017-2018年,在全市商业、旅游、物业等领域全面推广地下车库、停车楼智能LED照明及管理控制系统,基本完成地下车库、停车楼照明智能改造。启动博物馆、图书馆智能照明示范工程,试点开展远郊区道路、农村路灯及城市地下通道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 2019 年和2020 年全面推进市级产业园区、校园、医院智能照明升级工程。

  5、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绿色照明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用能单位建立由节能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门工作团队开展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财政分年度安排推广补助资金和相应的工作经费。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企业及价格。市财政按照中标价格的50%予以补助。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市财政补贴给中标供货企业,再由中标供货企业按中标协议确定的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实现终端用户直接受益。

  (三)强化检查监督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对绿色照明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在调研、推荐、评审、推广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组织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四)确保推广质量

  发挥专家团队作用,组建绿色照明工程专家组,给予工程整体把关和方向指导,组织专家论证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技术权威机构作用,邀请国家电光源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照明学会参与技术文件起草、审核,以及项目验收,确保推广产品质量。

  (五)广泛开展宣传

  开展“LED绿色照明”系列科普宣传活动,与“大篷车来啦”密切结合,向社会宣传、介绍绿色照明工程进展和实施效果。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北京市节能周,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照明展”、“低碳e家”等活动,引导百姓关注照明节能,参与实施绿色照明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智能 工程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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