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后将有27万个充电桩落地四川
根据四川省的规划,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7万个以上,可以满足23.8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其中成都范围内将建成9万个充电桩,覆盖中心城区、卫星城、区域中心城市等。
建设充电桩最高补贴500万元
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行补贴,第一类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成都市将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一辆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的,也是享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老小区统一改造,新建设施预留充电桩位
除此之外,对于已建成居民小区,下一步要推动停车位统一改造,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通过在居民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新建小区,提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
审批环节“一路绿灯”
并提出个人或者企业自建充电桩,在行政审批环节要尽力“一路开绿灯”。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自(专)用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设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机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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