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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的意义与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1 10:30:3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752


2017年4月14日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于是替代了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汽车厂家而言,了解《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意义和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下面进行解读,供同行参考。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的意义和作用解读

一、汽车销售模式介绍

(1)厂家直销模式

汽车制造商自己设立销售公司,直接对终端客户进行销售。这个基本模式适宜采购对象是团体客户,我国的公交车销售长期是这个模式,很明显这个模式就不适宜乘用车的销售。

(2)汽车专卖店

汽车专卖店销售模式是一种在“卖方市场”中形成的销售模式,是国外汽车制造商引进中国汽车市场的一种汽车销售方式。通常是汽车制造商与汽车经销商签订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指定品牌汽车的营销活动。汽车制造商通常会对汽车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宣传方式、服务标准、销售流程,专卖店的CI作出要求,在同一专卖店中销售同一品牌的产品。汽车专卖店的功能通常包括新车销售、二手车回收/销售、维修服务、配件销售、信息反馈。这个店通常称之4S店。

(3)汽车超市

汽车超市一种在“卖方市场”中形成的销售模式,在汽车超市的展厅里,有多个品牌被代理销售,汽车超市的优势在于,对消费者来说,方便了对车型的挑选,很容易货比三家。但是但是有实力的汽车制造商,对此模式不是太积极。

(3)汽车交易市场

汽车交易市场是比汽车超市更大规模汽车销售市场。 供多种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同时还提供汽车销售的其他延伸服务,如贷款、保险、上牌等。汽车交易市场的老板自己不做汽车销售,而是将销售商在场地进行集中,提供多种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同时还提供汽车销售的其他延伸服务,如贷款、保险、上牌等。弥补单一的汽车专卖店和单个汽车超市的不足。

我国已经是多年的汽车销售大国,从外国引进的汽车专卖店模式有劣势越来越明显。对客户来说,车型品种相对单一,不符合中国消费者比价的消费习惯,而且通常不能提供购车一条龙服务;对汽车经销商来说,汽车专卖店的投资大,收回投资的周期长;对汽车制造商来说,不容易找到合适的汽车经销商,同时管理的难度较大。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针对汽车专卖店的。今天的汽车销售模式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是适应了时代的变化。

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的基本意图

(1)破:单一的汽车销售品牌授权模式;

(2)形成“三多模式”新局面。

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

a)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销售汽车;

b)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多个品牌的汽车;

c)消费者:可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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