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所指的财政补贴包含省级补贴和市区级补贴,乘用车按国补1:0.5倍补助,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
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财政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