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1 12:01:46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640
核心提示:2023年07月21日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明确:1、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明确:

1、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 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 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 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 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 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2、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 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 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

3、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 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 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 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 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 2030 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 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4、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 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 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5、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 机制,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7月20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安全】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的安全要求 铅酸蓄电池智能充电器原理与维修方法
新型电动汽车锂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方案 如何看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
推荐新能源汽车
热门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