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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池标实不符 重庆恒通客车遭财政部罚款623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09 18:00:52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17


   9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通知显示,在财政部2016年2月至3月组织检查组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重庆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条件。

  截至检查日,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4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874辆新能源汽车已申请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2015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已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50万元。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号)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将追回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拟对恒通客车作出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6236.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生产销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恒通客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告知书原文如下:

重庆恒通客车因电池标实不符遭财政部罚款6236万元

重庆恒通客车因电池标实不符遭财政部罚款6236万元

重庆恒通客车因电池标实不符遭财政部罚款6236万元

重庆恒通客车因电池标实不符遭财政部罚款6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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