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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3 09:01:30   浏览次数:201


固废网讯:日前,住建部公布了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我部组织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ufeikeya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8号楼309室;邮编1000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

附件: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3日

钢铁渣处理

钢铁渣处理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 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钢渣处理工艺;5 高炉渣处理工艺;6 金属回收;7 辅助设施;8 施工及验收;9 运行与维护;10 综合利用;11 安全与环保。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编:10008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钢铁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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