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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适宜发展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地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7 20:12:55   来源:全球新能源网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1300
核心提示: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统有一特点,即消费者不仅可以从电网上购电,而且可以向电网售电,这对现有的企业利益分配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即企业利润的多寡与售电量无关。为了鼓励电网企业支持分布式能源系统,“十二五”期间需要进一步确立电网企业在分布式能源系统发展上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


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统有一特点,即消费者不仅可以从电网上购电,而且可以向电网售电,这对现有的企业利益分配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即企业利润的多寡与售电量无关。为了鼓励电网企业支持分布式能源系统,“十二五”期间需要进一步确立电网企业在分布式能源系统发展上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采取分布式能源建设方与电网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形成利益共享和共赢机制。

现阶段,中国最适宜发展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地区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在经济较发达和人口集中的东中部地区。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统初始投资大,要用好燃料;要有比较稳定的冷、热、电用户,主要是第三产业和住宅用户;要求具有环保性能较好的特点等。

从地域来看,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具备这些条件。第二类是总体科技文化水平和素养较高的地区。分布式能源系统是分散式运行管理,这就要求使用区域的用户总体科技文化水平和素养较高。第三类是在天然气产地附近、天然气价格特别便宜的地区,如新疆、鄂尔多斯(600295)、川渝和青海四大天然气区就可以率先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取得经验后再向其他地方发展。

政策法规的滞后是分布式能源难以获得快速发展的最根本原因。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只有拥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许可证的企业才能成为合法的供电主体,分布式电源将多余电量供给其他用电主体有悖于现行的法律规定。为此,“十二五”期间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大力支持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发展并清晰其法律定位,并尽快制定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顺利推广分布式能源网络铺平道路。
 

 
关键词: 分布式能源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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