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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重装发力“合同能源管理”转变应收账款管理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6 00:04:2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43


   10月15日,天保重装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以2.066亿元应收账款融资1亿元的议案。

  关于融资成本,天保重装称按年化费率支付应收账款回购溢价及财务顾问费,费率将根据中金创新募集资金的市场化利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中金创新无法成功募集本项目基金的全部资金,则本次交易无法完成。

  用于融资的这笔应收账款形成于一份大合同(占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8.05%):6月9日,天保重装与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昌化工”)签署了节能服务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系新业务

  天保重装在公告中称,如果融资顺利实施,将会对其在纯碱行业合同能源管理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扩大市场占有率。此前,其2014年的发展战略就包括“要做纯碱行业节能整合的先行者”。

  该公司此举的背景是2012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了“十二五”期间全国15857家企事业单位的节能指标。按此方案,这些企业在“十二五”期间的节能总目标是2.5亿吨标煤,户均节能任务为1.6万吨;其中,纯碱行业共有44家在列,总的节能指标是200万吨标煤,户均4.5万吨。

  而合同能源管理,则是公司为了更好拓展业务,开始转变原有经营模式的一个尝试。2013年初,天保重装成立从事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的专业公司成都天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保节能”),为纯碱行业开辟了新的营业模式。

  2013年,天保节能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二级离心机分离重碱/氯化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与徐州丰成盐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水平真空带式过滤机分离重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与金昌化工的合同,则算是其探索新的营业模式后的首笔大单。按照合同,天保重装向金昌化工提供以提质型煤替代更换原用原料型煤专项节能服务。即在甘肃金昌化学工业集团原型煤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新上一套30万吨/年型煤提质装置及相关配套的型煤、提质型煤、煤气输送系统,对原有三废燃气锅炉燃气装置进行改造,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技术改造,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最终实现型煤提质装置生产提质型煤30万吨/年,满足15万吨/年合成氨生产原料需求,同时副产煤气2.4×108Nm3/a、煤焦油5万吨/年。

  按照合同,天保重装在项目建设期按项目方案投入建设资金,采购及/或制造机电设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天保重装。通过项目实施后实现原料煤节能效益的最大化,天保重装同时回收煤气、焦油,降低锅炉煤消耗的同时提高焦油回收率。双方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此约定不因实际节能量/率及节能效益的变化而变更。

  天保重装证券部人士表示:“节能效益分享是个定额,不是变量,不管节能量是多大,我们的收益都是固定的。大概有几千万元,收益能够覆盖应收账款融资成本。”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6个月,自2014年7月1日始,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2015年1月1日,效益分享期为3年。

    
 
关键词: 天保 金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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