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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王志轩:碳排放交易公平倒逼企业节能减排 电企配额需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5 19:06:4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8


  电企意见集中在配额方面

  Q:根据中电联的调研,各电力企业参与碳市场的情况如何?他们对试点地区目前的制度、运行有何意见和建议?

  王志轩:据了解,共有150余家电力企业参与了试点地区碳交易工作,这些电厂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近六分之一。参与试点的电力企业都能积极推进碳交易工作,如开展碳盘查、参加培训等,基本完成国家履约要求。

  电力企业主要意见和建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随着配额趋紧以及有偿配额的比例增大,企业的经营压力将逐步增大;二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年度负荷率逐年递减,煤耗也随之增长,改造的减碳效果并不是很有效,影响履约;三是热电联产机组碳排放标杆值未按供热等级合理划分,对于对供热量还未达到热电联产机组核定标准的发电机组,碳排放核查时计入了供热排放量,但发放配额时只有发电部分,无供热部分,口径不一致;四是配额分配未能体现常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因素影响;五是碳价走势与经济形势、电力形势、节能减排、节能减碳的多重约束下以及行政干预下,难以体现出真正的市场价格等。

  Q:您认为试点地区的哪些运行制度需要改进?一个普遍的争议是,试点市场覆盖电力间接排放对电力企业来说并不公平。

  王志轩:开展试点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发现问题,进而在未来建立全国碳市场中有效规避。如配额方面,多数试点(如北京、天津、重庆)对于既有设施采用的是历史强度法,这种方式会造成配额过剩、市场交易低迷问题。而以行业基准线方法作为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的方法,能够鼓励先进,倒逼企业革新技术、节能减排。但设定基准线既不要过于宽松也不要过于严格,需要综合考虑能耗限额标准、技术发展现状、减排能力、地域特征等因素,最后得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行业基准线。

  此外,试点也反映出目前碳市场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低、碳价市场化与电价非市场化相矛盾等问题,以上问题都要在未来全国碳市场建设中正确处理。

  关于间接排放,纳入间接排放主要是为了引导形成合理的用电结构,从源头上降低能源消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纳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肯定涉及重复计算的问题,国家在配额分配中要考虑这个因素。

  Q:新电改政策对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将带来哪些改变?

  王志轩:新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整体上都有利于推进电力市场化,包括输配电价改革、建设电力市场、组建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等,都有利于将电力成本(包括碳减排成本)通过电价传到至消费端,形成真实的电价,进而改变包括供需双方的用电方式,促进全社会降低碳排放。

  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碳交易都是市场机制在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新电改政策有利于解决目前减排成本输导不畅、企业减排压力无法消化的问题。同时,我国的碳市场与电力市场都是在起步阶段,且在设计时并没认真考虑两个市场的关联性,影响这个市场的因素很多,有些问题现在还难以估计,只能在实践中发现和解决。

  Q:您对未来的全国碳市场有何期待?

  王志轩:我一直都认为碳市场是一种有效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手段,在依法治国和加强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大趋势下,全国碳市场要加快推进。希望一是加快立法,使交易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二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不仅是直接反映经济性的成本而且包括管理性人力成本等。这就需要在机制建设中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行业和地区的关系、集团和企业的关系、全国和试点的关系,分工合作建立统一的有效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碳市场。

  
 
关键词: 市场 配额 电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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