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宣传和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产品和运维管理方法,培育和发展一批第三方检测评价、咨询机构,支持和鼓励一批绿色数据中心技术、解决方案、运维服务的提供商。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数据中心技术体系、创新与服务体系,构建试点数据中心指标监测体系,确立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和评价体系。
到2017年,围绕重点领域创建百个绿色数据中心试点,试点数据中心能效平均提高8%以上,制定绿色数据中心相关国家标准4项,推广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和运维管理最佳实践40项,制定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三、试点内容
(一)积极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技术创新和推广
数据中心关键设备生产企业要加强生态设计,提高设备能源使用效率,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采用易于拆解和回收处理的设计。试点单位要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技术和产品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
(二)提高绿色数据中心管理水平
试点单位要建立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体系,明确数据中心节能、低碳、节水、污染控制、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建立绿色数据中心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将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开展水平自监测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并上报监测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三)建立试点数据中心指标监测体系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定期统计试点数据中心的自监测数据,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试点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根据地域、行业、规模进行分类研究,组织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试点数据中心现场监测,摸清我国数据中心水平现状,把握数据中心水平提升的关键问题,逐步建立完善的统计体系。
(四)完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国家标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标准化机构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和评价方法,制定完善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推动已有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并在能源、生产制造、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在已有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涵盖节能、节水、低碳、运维管理办法等绿色指标的评估和评价方法,对试点数据中心进行分类评价,并开展动态监督,进行抽查。
(五)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整合行业现有资源,建立集政策宣传、动态监测、数据统计、标准研制、试点评估、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服务于一体的绿色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等。鼓励试点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研究节能量交易机制,探索绿色数据中心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模式。
(六)开展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机制和渠道,探索绿色数据中心技术贸易机制创新。鼓励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加强国际合作,跟踪和引进绿色数据中心前沿技术,探索国内外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共通机制,举办专业培训、技术和政策研讨会、高端论坛、产业对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