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查
1、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凡厂界超标的应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对噪声源、或传播途经进行治理。
2、在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并设立标志牌。
(五)电离辐射类现场检查
1) 制订和完善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并日常执行情况。
2)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及变更。
3) 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等工作。
4) 放射源申购、转移、送贮,射线装臵安全处臵。
5) 处理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6)日常及监督性环境监测及个人计量片情况。
7)是否设置环保警示标志,具体详见第二节。
二、排污口设置
1、哪些地方需要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企事业只要排污,就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各个标志牌的形式、规格、内容是有环保部门统一设置。
1)废气、废水、地下水等标志牌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当排放废气、废水含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时应在排放口(源)设置警告性环保图形标志牌。
2)噪声:设置在排放源标志牌设置在距监测点较近处。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3)固废:一般固废设置在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危废在临时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警告性环保图形标志牌。
4)辐射类:需在距离辐射源(放射源)外,辐射防护设施外的醒目位置设置警告环保图形标志牌。
污水、废气、噪声的图形要求
一般固废、危废、电离辐射的图形要求(具体请建设单位咨询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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