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 > 政策法规 > 正文

柳州新规:7月1日起两座新能源汽车可走公交专用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09:30:0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65


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落实,规范和加强新能源汽车道路通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健康发展,将在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在推广应用期规范和加强柳州市新能源汽车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通告》对于新能源汽车号牌、保险购买、通行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重点包括八项内容:

一、新能源汽车需向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领车辆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试验用新能源汽车需在柳州市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取得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并按规定粘贴,有效期不超过90日。

三、新能源汽车(包括试验用新能源汽车)必须按规定购买交强险。

四、驾驶新能源汽车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在推广应用期内,准许两座新能源汽车在柳州市区道路设置的公交专用道内通行。

六、在推广应用期内,两座新能源汽车不受柳江大桥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准许不分单双号通行柳江大桥。

七、柳州市区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适当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施划专用停车泊位标线、设置专用停车泊位标志,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只允许新能源汽车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处罚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驾驶人驾驶新能源汽车上道路行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2020年)》(柳政发【2016】72号)、《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新能源汽车无论是对市民出行还是对社会经济发展都产生促进作用,柳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017中国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技术发展高峰论坛火热招商中

2017中国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技术发展高峰论坛,7月26日深圳坪山金茂园酒店开幕。届时云集宇通、比亚迪、湖南中车、北汽、吉利、东风、江淮、奇瑞、长安、南京金龙、安凯汽车、北汽福田、成都雅骏、申龙客车、大小金龙、河北长安、猛狮、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微特利、英威腾、力朗电池等企业技术总工和重庆车检院专家就整车、关键零部件测试评价及技术研讨;整车EMC测试评价系统解决方案!点击此处查看详情与报名>>>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柳州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安全】燃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的安全要求 铅酸蓄电池智能充电器原理与维修方法
新型电动汽车锂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方案 如何看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
推荐新能源汽车
热门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