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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机动车限行草案,新能源车不受影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10:30:30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254


7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限行时间为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将不受限行影响。

草案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及西咸新区(不含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途径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10座以上(含10座)大、中型客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校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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