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信部公布的2016年的各企业CAFC完成情况,可以找到2016年北汽自主各个法人的CAFC情况。
表1北汽各法人CAFC情况
下面我们先做几个假设:
假设1:2016年北汽集团EV产量等于销量,均为51559辆;
假设2:北汽集团NEV除北汽新能源生产外,均在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假设3:北汽集团无节能车型可享受倍率优惠;
→推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EV 47426辆。
如果不单独设立北汽新能源,而将其4133辆EV车全部放在北汽股份生产,则增加积分34776。
表2北汽股份整体核算的积分
如果将北汽股份的EV车全部放在北汽新能源生产,则北汽自主的油耗积分将大幅减少743639分。
表3北汽股份和北汽新能源分别核算的积分
由此可见,如果北汽将所有EV车均置于北汽新能源旗下生产,将会大幅减少北汽自主的CAFC积分总额。那么,既然会大幅减少油耗积分,为什么北汽新能源仍要获取独立的生产资质?
笔者认为是基于以下几点的考虑:
1)响应国家政策,为《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办法》提供企业样板。第一个获取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可以获得行业的广泛关注。
2)扩展融资渠道,与新的投资者共担新行业的风险。同时,为以后单独上市,成为国内首家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做准备。
3)北汽有手段降低油耗积分减少的影响:仍在传统乘用车子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平衡油耗。
4)根据CAFC计算规则,新能源车型的优惠计算倍率成递减趋势,对单独设立新能源汽车公司的影响逐渐减少。且在2020年以后,是否仍有优惠计算倍率,政策尚未明确。
表4 CAFC计算规则中EV/PHEV车型优惠倍率(Wi)
编辑观点:
拿到这篇专业细致的数学分析以后,那些计算公式和数字也着实让我死了不少脑细胞,抱着不能自己一个人被虐的心态,想与大家一起讨论。
成立独立的新能源汽车公司,并申请独立的生产销售资质,关系到的不仅仅是积分核算结转和交易,还有后续的上市和集团运营策略,涉及到品牌,盈利,可持续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此宏大的课题当然不是一个数学题就能盖棺定论的,但关于集团公司的积分操作一定是无法回避要考虑的问题,并且是个挺有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