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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规!自动驾驶出事,谁赔钱终于定了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6-09-09 1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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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规!自动驾驶出事,谁赔钱终于定了自动驾驶、辅助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到底是司机背锅、车企担责,还是技术方买单?长久以来,智能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一直是公众和行业的争议焦点。9 月 7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

自动驾驶、辅助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到底是司机背锅、车企担责,还是技术方买单?长久以来,智能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一直是公众和行业的争议焦点。

9 月 7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 号),其中第十一条明确了智驾场景下的交通事故追责规则,彻底厘清车主、车企、销售方及技术方案商的权责边界,填补了行业司法空白。

《意见》第十一条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具备辅助驾驶功能汽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根源来自车辆本身产品缺陷,当事人起诉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针对现实中高发的车辆缺陷与驾驶人过错共同造成事故的复杂情形,文件作出关键规定: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车辆缺陷和驾驶人过错行为结合共同引发同一损害,受害人可以同时请求驾驶人和车辆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破解过去司法实践中 “非此即彼” 的责任认定困境,确立人机共同致损的按份责任裁判思路。

与此同时,新规严打车企虚假营销。针对部分车企把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过度依赖智能系统的乱象,《意见》划定法律红线。车辆生产者、销售者如果对自动化等级、智能程度、性能用途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民事责任,倒逼车企如实披露智能驾驶能力,杜绝营销话术误导公众。

另外,智驾事故审理最大难点在于技术证据掌握在车企、运营方手中,普通受害人难以获取车辆运行日志。对此,《意见》明确赋予人民法院调取关键数据的权限。为查清事故成因,法院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运营者等数据控制方,在必要范围内提交真实、完整的自动驾驶、辅助驾驶事件记录,解决智能汽车案件 “取证难” 问题,为还原事故真相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行业关注的是,第十一条并未直接将自动驾驶解决方案供应商(Tier1)列为事故对外赔偿主体。 按照产品责任逻辑,一旦智驾算法、软件系统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受害人原则上优先向整车车企主张赔偿;车企赔付后,可依据供货合同向上游智驾方案商追偿。此外,若智驾方案商掌握事故原始运行日志,属于 “数据控制方”,法院有权要求其提交完整事件记录,辅助查明事故成因。

总的来说,该条规则既不简单把风险全部甩给驾驶人,也不无限放大企业责任,坚持区分产品缺陷、人为过错、虚假宣传不同情形,合理划分驾驶人、车企、销售方法律责任。一方面充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尊重智能汽车技术迭代规律,为自动驾驶产业创新发展预留空间,实现保障民生权益与鼓励技术创新两者平衡。

此次最高法人工智能司法意见的落地,标志着我国智能驾驶行业告别“野蛮生长”,迈入有规可依、有责可究的法治化阶段,为新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