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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燃油车企将不再被核准 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2 13:00:3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50


12月20日,国务院对外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特别强调,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明确的“十三五”期间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由此来看,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燃油车向零排放或者低排放的新能源汽车过渡已是汽车行业必由之路。其中正向开发成为车企转型的未来趋势,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也受到严惩,继2016年9月份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1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对苏州金龙等4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再进一步。

12月20日,国务院对外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这是继2013年、2014年之后第三次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出修订。

这次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17项核准权限。如果再加上2013年、2014年前两次修订,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总量的90%左右。

国务院要求,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刘慧勇分析,最终保留下来的需要由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会越来越少,除非是涉及国民经济安全的项目。

《目录》特别提到,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对此,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娟分析,这是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指引,新能源汽车代表了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传统车企应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

原油和天然气开发项目改为备案制

本次《目录》修订,一共取消核准改为备案2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15项。

其中,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刘慧勇分析,这也意味着发改委职能的重要转变,不再像过去那样过多地去审批企业的投资项目,干预市场行为,而是更多地去核准跨区域的规划和重要的产业发展规划,成为真正的宏观调控部门。

国务院强调,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对于煤矿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发改委的一位专家透露,2017年去产能的范围会由今年的煤炭、钢铁行业,拓展到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等行业。

“在去产能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制定和执行好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剩下的问题应该交给市场去解决,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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