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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突击更改能效数据涉嫌套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3 22:04:12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3083


“标准主要是由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标准化研究院,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企业共同来研究起草,最终由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来审批,通过后生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管理分院(即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部部长助理马义博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始建于1963年,直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主要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节能减排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该研究院职责范围内。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对本报告诉记者表示:“研究院在制定能效标准方面,主要做一些偏技术类的工作,总体掌舵的是国家质检总局。”
家电企业屡屡更改中国能源标识网上的备案信息,这是让外界颇为质疑的。但李爱仙称,“企业有权利更改备案信息,因为技术上有进步,能效指数会提高;技术一旦达不到,就适当降低能效指数。这很正常。”据记者了解,企业更改备案信息甚至不需要经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任何审核,企业只需向标准化研究院出示新的能效检测报告,就可以在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中国能效标识网上更改备案信息,更改次数亦没有限制。前提是,能效检测报告必须由在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自身或者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能效监测报告通常由第三方机构或家电企业自行完成,标准化研究院并不对报告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核,直接予以采信,唯一要求是格式。而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企业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其检测资源应当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基本能力,国家鼓励其实验室取得认可机构的国家认可。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网上的实验室备案中查询发现,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计测中心、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备案名单之列。

“这种自行提供能效检测报告的行为,多少还是让人产生不信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王宗玉认为,就算企业具有自行检测能力,为防止企业造假,最好规定必须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出具报告。“能效标识管理办法采用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加备案的形式,只要企业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就可以修改备案信息。毕竟,我们很难到达检测现场去监督企业能效检测。所以,如果某家企业某款产品出问题,责任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 马义博对本报记者表示。这就意味着,对于像海尔、康佳这样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企业来说,更改能效指数的成本极低,换而言之,企业造假的成本极低,这或许直接导致多家企业集中在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出台前变更能效信息。

这也充分暴露出我国能效标准管理制度的漏洞。根据现行的能效管理制度,国家对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对用能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有火力足够强劲的惩罚措施。本报获悉,对企业自我声明加备案的能效方式,国家质检总局采用的是后监督的办法,即定期对企业的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而现在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国家质检总局的抽检能力十分有限,后监督的实施不够有力。”一位知情人士对本报介绍。即便被抽查出问题之后,目前法律的处罚力度也很弱。根据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王宗玉认为,行政罚款的额度应该是综合考虑了收入、利润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来确定的,不过对于像海尔这样的大企业,十万的罚款根本不算什么。“除了行政罚款外,企业还需要对消费者作出双倍赔偿。”“一定要加大惩罚力度,不然会有更多企业为了套取补贴进行能源指数造假。”赵萍表示。不达标产品仍在部委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名单之列,不单纯是企业的责任。“归根结底是管理问题,各部委应该对整个推广进行更加严密监管。有些不达标的产品应及时从名录中撤掉。”王宗玉对本报记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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