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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力帆乘用车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资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5 09:30:5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82


5月2日,工信部发布今年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力帆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力帆乘用车”)的两款纯电动轿车(即:LF7002FEV和LF7004FEV)也进入了同批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意味着重庆力帆乘用车已摆脱“骗补”的影响,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随后的3日,力帆股份也发布了相关公告称,力帆乘用车在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接受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专家组织的现场验收。2017年4月1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网站发布了 《关于拟恢复6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的公示》,认为力帆乘用车等6家企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业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建议恢复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该公示已于2017年4月24日公示期满。

如今,力帆乘用车的LF7002FEV、LF7004FEV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表明该公司已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可以正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力帆乘用车之前收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已得到彻底解决。

今后,公司将认真领会和遵循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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