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机制模式。积极协调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机构技术资源,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支撑作用,指导绿色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强与产业基金、投资公司、政策性银行等机构对接,总结绿色信贷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支持领域,为绿色制造专项提供支撑。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紧密合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推动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营造绿色发展政策环境。建立制造业绿色发展区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促进区域间产业实质性合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利用专项建设基金、清洁生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支持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和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完善绿色制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构建绿色制造管理体系。强化环保执法监督、节能监察、清洁生产审核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绿色发展长效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