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份合同是框架协议,还是正式的销售合同,对此合同正文并无说明。如果是框架协议,预计合同金额的数目是可以随时改动的,只有最终的销售合同才能作准。
其次,头三年预计合同金额巨大且增长迅速,第四年到第十年的预计合同金额情况为何不作说明?
实际上,除此之外,春晓君还很想知道,尚远环保销售的这种“乌金散土壤调理剂”和“高浓缩植物营养液”的产品(包括技术服务),有无专利(或者说不可替代性)?是不是也该介绍一下。再者,土壤治理这种事情,和治水一样,关涉到子孙后代,涉及到公共利益,不是一门单纯的生意。土壤修复使用的是什么产品?用的是什么法子?可能产生的是什么效果(或者后果)?不管是地方政府方,还是企业方,即便不说要详细说明,至少都得解说清楚,打消民众疑虑。很可惜,春晓君在网上“百度”了半天,也没能看到更多的有用资讯。
实际上,近年来,由各种利好催热的巨量环保市场,吸引着一批批环保企业批量涌进金融市场。不说A股,仅从新三板市场看,2014年环保板块企业数量为58家,2015年就达到164家,而今年以来,新三板上已经挂牌和申请挂牌的环保企业仍在加速增长中。春晓君祝愿,这些企业都能抓住行业大发展的时机,都能像尚远环保一样,动辄拿个几十亿元的大单。但是,从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人的角度,春晓君要提醒一句:越是万亿级的市场越要警惕虚火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