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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奖补!江苏发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6-10-12 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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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奖补!江苏发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江苏充电设施迎"真金白银"支持,三类设施、多档标准、上浮激励同步落地。10月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奖

江苏充电设施迎"真金白银"支持,三类设施、多档标准、上浮激励同步落地。

10月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实施细则》(苏发改能源发〔2026〕933号),明确安排1.5亿元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为补齐充换电网络短板、推动设施向乡村延伸注入强劲动力。

重点补贴干线大功率设施与乡村节点

本次奖补围绕优化全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布局,重点支持三类设施:一是大功率公共充换电设施,覆盖城市和县(市、区)建成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普通国省道沿线的250千瓦以上大功率公共充电设施及通用型换电设施项目;二是乡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三是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充电设施,即小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充电设施。

对物流行业而言,高速干线、普通国省道沿线的大功率充电桩和换电站,正是城际配送、长途干线物流补能的核心节点;乡村地区的设施建设则有助于打通末端配送和县域运输的补能"最后一公里"。三类资金安排比例原则上按 6:3:1 分配,干线大功率设施与乡村节点合计占九成,补强骨干网络的导向明显。

分类设标,干线大功率设施补贴最高

按照"补强建设、促进升级"原则,奖补资金为一次性建设补助,分类设定标准:

城市及干线大功率公共充电设施: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级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奖补100元/千瓦;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且低于1000千瓦的,按核算功率奖补80元/千瓦。换电设施按独立配建变电设施额定容量奖补400元/千伏安,未独立配建变电设施的通用型换电站按站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乡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250千瓦以上充电设施,奖补标准在城市基础上再增加10元/千瓦;250千瓦及以下设施按核算功率奖补50元/千瓦。换电设施按独立配建变电设施额定容量奖补440元/千伏安,未独立配建的通用型换电站按站奖补不超过22万元。

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充电设施:按项目内公共充电车位核算,每个充电车位奖补3000元,单个居住小区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其中,适用于物流车重载、长续航补能需求的兆瓦级充电设施和大功率换电站补贴力度最高,直指物流车辆"充得快、换得勤"的运营需求。

另外,为鼓励项目加快落地和向重点区域布局,细则还设置了叠加激励:建设地点为苏中苏北地区的项目,奖补标准上浮10%;项目响应促投资百日攻坚行动、在2026年底前开工的,奖补标准再上浮5%。同时,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成本的30%,既发挥引导作用,又兼顾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先预拨后清算

奖补资金支持细则印发后至2026年底前新备案(审批)建设、且2027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项目。申报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模式:各设区市于2026年11月底前报送拟建项目清单和资金申请报告,四部门审查择优确定后,2026年12月底前预拨切块资金;2027年9月底前各地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并报送自评报告,10月底前按项目实际建成和接入运营监测平台情况合理确定最终金额。对未能如期建成投运的项目,将全部或部分收回奖补资金,调整至完成较好的地区。

对物流车运营企业和场站投资方而言,这笔1.5亿元奖补既是降低建站成本、扩大补能网络的直接利好,也是把握政策窗口、提前卡位干线枢纽与县域节点的信号。随着政策落地,江苏新能源物流车"线畅、点密、补能快"的基础设施网络有望加速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