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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新能源车企身沦陷 苏州金龙骗补5.19亿“称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2 10:01:12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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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上市车企身陷“骗补门”

  其实,金龙汽车不是第一家被披露骗补的上市车企,此前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因此发布了接受处罚的公告。上个月,上市公司力帆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力帆乘用车已经收到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骗补”的处理决定。公告显示,根据处理决定,截至检查日,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亿元。

  在之前的9月30日,另一家涉嫌骗补的车企重庆恒通客车的母公司、上市公司西部资源也发布公告,称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因1176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小于公告容量被追回补贴并遭到罚款。这种情形是财政部公示骗补手法中的“电池标实不符”,对该类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追回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同时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具体到重庆恒通客车,其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将被追回,2015年302辆已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50万元不予发放。它还将被处以6236.40万元罚款,并被取消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这意味着重庆恒通客车损失至少已达3.46亿元。据悉,西部资源持有重庆恒通客车66%股份,其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汽车制造、电池制造和融资租赁等。

  揭秘

  新能源汽车企业是怎样骗补的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新能源汽车与财税政策研究室的刘金周、刘斌、方海峰介绍,根据已经出现的“骗补”行为分析,主要有三种模式:未生产即虚假上报合格证、产品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关键参数不一致、电池拆装后重复利用申请补贴。

  根据机动车生产相关管理规定,车辆在注册登记之前,都需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而且应该具有合格证。部分企业通过虚报车辆合格证、虚报产量,甚至上牌照、申请补贴,在流程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属于未生产车辆即向国家申请注册登记,申请财政补贴。因此,未生产即虚报车辆,属于典型的骗补行为,对此的判断依据是新车上牌前车辆是否已完成生产制造,比如华南地区某企业100多辆已注册登记车辆尚未完成生产下线。

  今年4月,四部委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因此,企业的相关推广应用车型的实际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应与《公告》批准的有关指标保持一致。但有的企业为获取更高补贴,通过虚报续驶里程、电池参数、车辆长度(客车)等指标信息申请财政补贴,违背了相关管理规定。这种情形下企业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属于违规收入,也属于骗补行为。

  在新能源汽车“骗补”中,车辆的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在新能源汽车上,由于车身、座椅、动力电池、轮胎等车辆主要部件不能进行唯一性追溯,存在不法企业通过拆卸、倒卖这些部件获利的空间。其中,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关联性不强,难以一一对应,其中多辆车可使用同一组电池,导致部分企业通过电池拆装、重复利用申请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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