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
国家划红线、地方补落地:10月新能源物流车产业政策梳理来了
国家划红线、地方补落地:10月新能源物流车产业政策梳理来了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将降至9%;国家为汽车设计创新划红线;重庆、贵州出台最新充电桩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成都启动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进入10月,国家层面围绕汽车产品
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将降至9%;国家为汽车设计创新划红线;重庆、贵州出台最新充电桩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成都启动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
进入10月,国家层面围绕汽车产品创新设计与研发测试验证、零部件再制造规范、新能源汽车出口退税调整三大方向出台文件,既为车企创新划定安全红线,也为循环经济和产业出海定下制度框架;地方层面则密集跟进,天津、重庆、北京、成都、浙江、山东、贵州、西藏等地在加氢站审批、动力电池回收、充电设施补贴、货车路权开放、老旧车辆淘汰、人工智能赋能交通等方向推出落地举措,形成"国家定调+地方实操"的产业发展格局,为新能源物流车、商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划定方向、提供制度与资金支撑。
一、国家级政策
1、工信部等四部门: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等管理,为汽车设计创新划红线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聚焦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为车企创新划出安全红线。
新规聚焦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列出了“禁止清单”和具体测试验证要求,直指跟风推新、测试验证不充分等现实痛点。比如,明确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明确“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等。
2、国家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鼓励旧件回收
10月10日,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文件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件用于再制造。支持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为再制造企业回收旧件,并提供检测、分选、清洗等服务。
3、财政部: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将降至9%
10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地方层面
4、天津市发布《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10月8日,《天津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文件明确,商用加氢站用地参照加油加气站管理,原则上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鼓励加氢站建设用地兼容和集约使用。在符合本市加氢站布局规划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加油(气)站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5、重庆启动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揭榜挂帅
10月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揭榜挂帅”,计划用3年时间,推动退役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电池全部进入合规处置渠道。
本次设置7项揭榜任务,覆盖暂存网点建设、检测评估网点建设、骨干回收网络建设、安全运输、数字化溯源平台、标准研制、科普宣传。值得注意的是,揭榜不是“一揭了之”,而是实行年度绩效评估,合格者有资金支持,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清退出名单。
6、北京现代化基础设施十五五规划: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货车新能源比例目标30%
10月8日,《北京市“十五五”时期 现代化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发布。
规划明确推动设施运行绿色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公交、道路 客运、货车新能源比例分别达到90%、50%、30%;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布局,推进车网互动,推动多场 景、多领域双向充放电试点。
7、最高25万元/枪!重庆市充电设施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10月10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补贴标准如下:
1)、运营面向全社会及所有车型开放充电的大功率充电站建设, 给予3万元/桩的一次性支持。
2)、运营面向全社会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开放充电的大功率充电站建设,给予25万元/枪一次性支持。
3)、 面向全社会开放V2G放电的车网互动项目建设, 按照放电功率对新建交流V2G桩给予100元/kW、 直流V2G桩给予50元/kW、 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给予50元/kW的一次性支持。
2027、 2028年度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8、北京:有序向新能源货车开放路权,持续推动老旧货车更新
10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文件明确,加速车辆绿色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向新能源货车开放路权,加快淘汰 — 16 —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动中远途、中重型氢燃料汽 车商业化应用,持续推动老旧货车、大中型客车更新。优化充电、 加氢等基础设施布局,完善车辆补能网络。提升运输车辆技术管 理水平,强化新能源车维修保障。全市公交、道路客运、货车新能 源比例分别达90%、50%、30%,单位城市营业性客运量碳排放强 度下降5%。
9、成都发布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调整征求意见稿
10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成都市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类型”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受货车禁、限行措施管控。轻型多用途货车须按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尾号限行;高污染轻型多用途货车按照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管控措施施行禁、限行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轻型多用途货车实施相关尾号限行规定。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等不受上述限行规定限制。
10、湖北部署人工智能全面赋能交通运输,直指逃费与违法超限行驶
10月19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到2028年,构建20个以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落地20个以上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开发50个数据服务产品;到2030年,人工智能全面赋能湖北交通运输各环节,形成完备的应用体系、技术体系和治理体系。
方面明确鼓励通过AI稽核技术,结合逃费特征库与车辆画像库,实现逃费车辆轨迹智能还原、特征提取、风险评估和稽核报告自动生成;支持打造货运AI智能体,提升智能调度、仓储协同、异常预警能力;鼓励在高速公路、物流骨干通道探索智能驾驶货车编队行驶,降低物流成本;围绕“两客一危一重”、网约车等重点监管对象,整合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数据,实现车辆实时轨迹追踪、许可路线偏离预警、违法超限自动识别。
11、《山东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汇编》发布
10月22日,为便于全面掌握国家及山东省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近年来出台的汽车产业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山东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汇编》,涵盖发展规划、投资管理、智能网联、产业出海、优惠政策等内容。
12、浙江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涉及新能源物流车
10月21日,浙江省发布《浙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明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到2030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90%。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3万辆、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5350台、老旧船舶102艘。力争对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实施限行。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管理,到2030年,国六及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75%,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达20%,规上物流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覆盖率达100%。
13、成都市启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大中型柴油客车及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报废补贴工作
10月2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正式印发《成都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大中型柴油客车及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报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对提前淘汰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柴油车,按车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0.6万元至4.5万元财政补贴。
大中型柴油客车报废补贴标准:
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标准:
14、西藏:推动绿色氢氧产业发展,2030年目标1万吨,鼓励氢能汽车应用
10月22日,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氢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
文件明确,力争到2030年,建成高原绿色氢氧综合产业基地1—2个,绿氢产能达1万吨/年,氧气产能达8万吨/年,氢基衍生品产能达1万吨/年,建成涵盖加氢能力的加注站或多能融合补给站5座以上。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环卫及运营强度大和行驶线路相对固定的工业园区、矿区重卡等领域开展氢能和氢基衍生品交通工具示范应用;鼓励区内矿山开发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将老旧交通工具逐步升级替代为氢能和氢基衍生品交通工具;鼓励有采购重卡、物流车、冷链车、巴士需求的个人和团体优先采购氢能和氢基衍生品交通工具;支持物流运输企业在进藏主要通道开展氢能和氢基衍生品交通工具全线运输试验。
15、贵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发布
10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备案管理方面,方案明确: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无需办理备案手续,由业主自行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需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单个场站规模3兆瓦(含)以上,报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单个场站规模3兆瓦以下,报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高速公路同一项目主体依托同一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企业在农村投资建设的同一批次跨市(州)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可打捆报省能源局备案。
同时,方案明确鼓励为充(换)电基础设施购买安全责任险、财产险、产品责任险、火灾险等险种,保护自身和消费者权益。
另外,方案提出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对连续6个月离线且无有效运行维护记录等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指导企业及时拆除。
-
从北京“十五五”能源规划,读懂新能源物流车的下一站2026-10-29
-
从北京“十五五”能源规划,读懂新能源物流车的下一站2026-10-29
-
V2G,会成为新能源商用车运营的新增利润点吗?2026-10-28
-
中欧都赢了!出口欧洲新能源车数量增还是减?2026-10-21
-
国内卷不动了,出海才是未来?——中国新能源车的"下半场"2026-10-21
-
车灯"上新规":车灯“个性化”被叫停,给新能源物流车带来什么?2026-10-20
-
新能源车“疯卷”之下,4S店原地“倒闭”2026-10-16
-
中国新能源车到底有多强?从8个月全球市场销量说起2026-10-15
-
中欧汽车磋商共识落地: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化的里程碑时刻2026-10-14
-
出口退税骤降,人民币汇率猛增,新能源汽车出口的风暴来了2026-10-14
-
出口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新能源物流车出海的"利润账"要重算了2026-10-13
-
最全PPT看懂中汽协产销数据:前三季度汽车产销小幅下滑;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稳步提升;汽车出口连续4个月超过100万辆2026-10-12
-
比亚迪超雄、理想双降!合资车反攻?9月新能源销量榜大分化2026-10-12
-
1.5亿元奖补!江苏发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2026-10-12
-
国家顶层定调,地方落地发力:9 月新能源物流汽车产业政策梳理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