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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格局即将“大变” 市场迎可观增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3 08:41:0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50


由于我国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环境污染严重,新能源汽车尚未摆脱对补贴的依赖,目前还没有建立让企业保持持续的技术进步、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的内生机制,基于此,2016年9月下旬,国家工信部公布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CAFC+ZEV办法》”),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进行考核。

据悉,《CAFC+ZEV办法》将于2018年纳入车企年度考核体系,目前,传统车企已经感受到了政策的压力,开始纷纷布局新能源汽车。随着该办法的实施,2018年新能源汽车将会迎来市场的进一步增长,这一利好也将提前传导至上游的动力电池企业。

《CAFC+ZEV办法》说了啥?

该办法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两个指标分别要求,按达标情况核算积分,将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放在一个体系下进行管理,便于企业统筹协调合规策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等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达标值与实际值的差额乘以年度车型核算数量。所有生产传统乘用车的企业必须进行核算并满足GB27999规定的CAFC管理要求,其中前三年平均产量或进口量少于2000辆的小规模企业可以给予适度宽松的达标要求。

为了更直观说明指标情况,可通过公式加以说明,假设生产车型燃油消耗量为M,进口车型燃油消耗量为N;生产车型目标燃油消耗量P,进口车型目标燃油消耗量为Q;生产车辆总量为X,进口车辆总量为Y;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比值:国产Z1,进口Z2,则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计算公式可表述如下:

《CAFC+ZEV办法》将改变未来电池市场走向

企业年度生产或进口新能源乘用车,将产生一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ZEV),新能源乘用车车型分值根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指标确定。

《CAFC+ZEV办法》将改变未来电池市场走向

对在中国境内传统能源乘用车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5万辆的乘用车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的年度比例要求。2016和2017年,只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对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不做考核,2018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2020年以后的比例要求另行制定。

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方法:新能源汽车积分等于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差额。

假设在核算年度生产或进口的新能源乘用车单车积分标准S,新能源汽车生产量为P,新能源汽车进口量为N,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目标要求为D。那么,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核算公式如下表:

《CAFC+ZEV办法》将改变未来电池市场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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